家暴行为,到底是人格障碍所致,还是在犯罪?

2018-01-30 18:43:32547

以下为北京二期班在线答疑分享。1879计划的辅助学习策略中,提供每两个月一次的专家在线答疑,由学员提出在学习中产生的疑问,专家在班级群里为大家做解答。在线答疑是1879计划课堂的延伸和拓展。摘取共通性的内容,以飨读者。

问题一

恽梅提问:人格障碍是否属于精神病范畴?是否有器质性病变基础?是否需要精神科医师用药干预?

廖凤池老师答:人格障碍,或者叫做人格异常(personality disorder),大概有十类左右,通常属于精神病病人,他们会出现一些比较怪异的人格。

比如说,边缘型人格的人,分不清楚“人、我”的界限,一直想要去操纵、控制他人。

比如说,强迫型人格的人,会有完美主义、强迫思考、强迫行为的表现,不能自我控制。

此外,分类上还有类精神分裂人格、戏剧型人格、依赖型人格,等等。

人格障碍每一种类型的实证资料,并不都是充足的,因为只有病人才会具有那些特征。有些类型到目前为止,出现的案例也并不多见。

精神疾病也好,人格异常也好,只是程度上的差异。有些人并没有精神病,也不见得有器质性的病变,但是他的人格状态也会有点异常,和正常人有点差别。

和精神疾病类似,人格障碍要看它的严重程度。一般来讲,极端严重、症状明显的,可能有器质性的因素,是需要用药的。而如果程度不是很严重,就不需要用药了。

一般来讲, 人格异常属于神经症范畴,但经常附属在精神病人的行为当中。精神疾病需要用药,神经症不一定要用药。

如果用药,也是针对于个体的主要症状,也就是精神病症状。作为附属症状,药品是不针对人格问题来使用的。人格异常需要更多的心理治疗,常常也不是药物所能够控制的。

 问题二

恽梅提问:人格障碍是否能够做心理咨询?

廖凤池老师回答:在台湾,咨商心理师可以做人格异常的心理咨询,包括神经症,例如强迫型人格、边缘型人格这些。而在中国大陆,《精神卫生法》明确指出,心理咨询师不能为病人做心理咨询,这其中,病人包括精神病和神经症。

我个人觉得,大陆法条的这种规定,显现了对心理咨询师的不信任。事实上,如果心理咨询师的训练足够,我们的理论和心理治疗师是一样的,做法如果足够专业,诊断和介入也是可以的。

我们应该去争取并提高咨询师的训练标准,而不是去限制它。有病无病的界限并非是清楚明晰的,如果严格限制,很容易就会让心理咨询工作动辄得咎。

当然,如果心理咨询师自身训练不足,那就不止人格异常不能做,其他很多个案也就都不适合做了。

我看到有同学说,咨询可以做,但是是在精神病症经过药物控制后,进行谈话治疗。我觉得这个是有问题的。目前即使在台湾,资深心理师对精神病人还是不能做心理咨询。

精神病有太多器质性因素,除非经医嘱,也就是主治精神科医师认为,病人需要心理治疗或心理咨询,由他来指定,治疗师才可以做。而一般地,他们会指定临床心理师做治疗,而不会指定心理咨询师。

精神病根本不在咨商心理师(或者大陆所说的心理咨询师)的实务范围,它有太多生理因素。另一方面,心理咨询师在生理学、脑神经科学方面的训练也是不足的。

问题三

恽梅提问: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家暴。家暴的男性是不是就是偏执型人格障碍?他们平时可以很好,但对待妻子时,会情绪化和使用暴力,对这样的情况,我们需要怎样进行干预?

廖凤池老师答:首先,我知道在台湾,其实妻子对丈夫施暴的情况也有,我们要性别平权。那是不是这些人就是人格异常呢?我觉得这个不能混为一谈。

人格异常属于神经症,有着严谨的判断标准。我们不可以随便说某人就是人格异常,就像不能随便说谁就是有病一样。有暴力行为的人或杀人犯,是不是就是人格异常或者是精神病?

当有这样的犯罪行为时,我们不能轻易将犯罪和精神疾病混为一谈。否则,就很容易变成是在为犯罪者找借口。因为有这样一种情况,有些人在杀人后,自称有精神病,而依照法律,精神病患者犯罪可以减刑。

人格异常者行为怪异,多半患有某些精神疾病,我们需要去包容和帮助他们。

但对于家暴、虐待儿童、杀人这些具有犯罪行为的人,除非原本有就医记录或有科学的诊断依据,并且经过诊断,长期接受治疗,我们才会在他做出家暴、虐待或杀人行为后,去怀疑他是否是有心理障碍或精神异常。

否则,我们就说他是犯罪,而不是说他有精神障碍,是人格异常。两件事需要区分开来,犯罪要被处罚,被监禁,而疾病需要给予治疗。

如果个体在行为当下,心神丧失,那当然就是病人。但很多时候,即使是精神病人,也不是随时都是心神丧失的状态,例如神经症,在台湾也是不予减刑的。